公共艺术通识课程体系建设方案

日期:2023-05-15   |  编辑:   |  作者:   |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深入开展美育教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深入落实2022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后面简称《纲要》)的通知。进一步深化我校美育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我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调研我校学生基本艺术素养,艺术课程诉求,总结我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改革经验基础上,结合我校公共艺术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所有专业的本科学生。

一、指导思想

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建设与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文育人、以文化人、以文培元,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等系列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传统文化、地域文化、理工科学生特点,构建具有一定特色和针对性的公共艺术课程体系,从而稳步提升大学生的艺术素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

二、课程性质

公共艺术教育是我国高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主要任务是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文化素养。

我校公共艺术课程是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设的通识选修课。2006年我国教育部下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公共艺术课程”被首次提出。《方案》指出高校公共艺术课程是“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而设立的限定性选修课程,对于提高审美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塑造健全人格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公共艺术课程与高等学校其他公共课程同样是我国高等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公共艺术教学是高等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中心环节。

三、课程体系建设原则

基于我校理工科学生为主的特点,本着弘扬桂工精神,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立足我校、立足桂林,立足广西,拟遵循“理论与实践结合”、“文科与理科结合”、“本土与国际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课内与课外(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结合”、“校内与校外(请进来与走出去)结合”的六个“结合”原则,构建公共艺术课程体系。

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原则。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纲要》对普通高校开设公共艺术课程作出相关指导和规定,要求公共艺术课程包括美育与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与评论类、艺术体验与实践类等三种类型课程。总体看来,理论、鉴赏、实践缺一不可,所以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是《纲要》具体要求的落实,是从固化的“头脑”知识到动态的“身体”实践的过渡,更是在艺术理论层面和艺术技能层面,系统化、多层面、全方位对于学生艺术能力的培养与塑造。

坚持“文科与理科结合”原则。综合性、多元化是近年来公共艺术课程的主要诉求,我校在公共艺术课程体系设置当中开设了”红歌与党史““跟着音乐去旅行”这类艺术学科与非艺术学科相交叉的课程,并结合我校理工科学生为主的特点,拟打造人文社会类与自然科学类相交叉,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相融合的课程,例如“天文美学”等课程,旨在培养理工科学生的艺术修养、人文素养的提升,推动我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坚持“本土与国际结合”原则。我校地处广西,扎根在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艺术文化土壤中,而广西又作为我国与东盟接壤的省份,在国际艺术和文化交流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我校要依托地域优势充分挖掘本土艺术与东盟艺术,打造一批凸显民族特色、地域特色和国际特色的公共艺术课程。让学生感受到“美就在身边”,不仅促进学生对本地区和本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增强民族自豪感,还要感受外来艺术文化的魅力,加强对其他国家及民族优秀艺术的关注与重视。

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原则。在全媒体、网络化时代下,公共艺术课程体系的设置顺应时代潮流,运用信息技术,打造或引进一批慕课、金课,实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课程与网络课程互补的课程体系。在传统课堂中借助信息技术采取线上、线下相辅助的教学模式,线下课程内容注重教学实践,让学生直接参与到艺术的表演及创作中,实地感受美、表现美,提高学生对艺术的表现力和创造力,而在线上部分利用多媒体技术构建教学视频库、教材库,录制系列微课,在易班、微信等平台进行推送,从学生的生活中渗透,让他们在点滴中接受艺术熏陶,让美育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坚持“课内与课外结合”原则。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是指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结合,第二课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是大学教育不可或缺的环节,也是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建设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作为第一课堂的延伸与第一课堂互为补充,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怎么培养人”的重要路径,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我校公共艺术课程体系的构建也应遵循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原则,发挥协同育人的功能。

坚持“校内与校外结合”原则。在公共艺术课程设置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模式,合理用好优质资源,实现校内与校外的结合。在课程体系构建过程中通过外引课程,外引师资来建立健全。民族特色课程可以以“请进来”的模式聘请代表性民间艺人来校授课传艺。艺术实践类课程不仅仅局限于课堂范围之内,通过“走出去”,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鼓励学生走出课堂,走出校园,延伸到校外环境,去更广阔的舞台开展实践,到具有浓郁优秀传统文化、丰富艺术氛围的地方去观摩、去体验、去实践。

四、课程体系建设目标

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全面识记各类艺术基本知识;了解各类艺术发展历史及风格流派、特点;掌握各类艺术鉴赏角度与评论方法;培养独立思考、分析的能力。

能力目标——基本掌握各类专项性艺术技能;培养独立观察、模仿的能力;实现对于想象力、创造力、实践力、表现力的开发。

素质目标—— 启发学生发现美、感受美、创造美的意识,提高审美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建设总体目标:

到2025年,完成2-3门本土特色课程、交叉学科课程的开发与研究,持续建设《舞蹈基础》《葫芦丝速成》《京剧欣赏入门》3门线上课程,新增1门美育核心课程线上资源建设,逐步完善公共艺术体系建设;到2028年,依照计划建立健全包含美育与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与评论类、艺术体验与实践类三种课程类型,线上课程与线下课程相结合的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实现美育、德育、智育、劳动教育的协调发展,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支撑校园文化建设,满足我校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的需求。

五、课程体系建设内容

(一)课程建设

我校公共艺术课程内容设置是基于2022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文件指导,结合我校实际,依托地域优势,构建出以大学美育课程为核心,涵盖音乐、舞蹈、器乐、戏剧、影视、绘画、书法、剪纸等多元艺术学科的课程体系,严格按照《纲要》规定,划分为以《大学美育》为代表的美育与艺术史论类,以《书法艺术》《广西音乐舞蹈鉴赏》为代表的艺术鉴赏与评论类以及以《中外名曲视唱》《剪纸》为代表的艺术体验与实践类三大课程类型。(详见附件1)

(二)学分改革

《纲要》指出要加大课程建设力度,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将公共艺术课程纳入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要在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艺术体验和实践类这三类课程中通过学习和考核,取得2个学分方可毕业。其中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课程至少取得1个学分。目前学校公共艺术课程均为2学分,32学时,为落实《纲要》文件精神,满足学生毕业要求及选课需求,现将部分课程调整为1学分,16学时。由于部分课程课时缩短,课程内容做出相应调整,结合改革实际需进行课名更改。(详见附件1)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