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桂林理工大学新时代美育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3-04-14   |  作者:   |  编辑:杨龙武   |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充分发挥美育的综合育人价值,推进新时代美育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塑造美好心灵,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思路

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全面深化学校美育综合改革,完善面向人人的美育育人机制,让所有在学校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加强美育与德智体劳有机融合、与各学科有机融合,整合美育资源,加强分类指导,鼓励特色发展,全员全过程全学科育人,全面提高以公共艺术教育为主体的美育教育教学质量,切实推进专业艺术教育改革发展,形成充满活力、多方协作、开放高效、富有特色的理工大学美育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条件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学校全过程美育意识不断加强,美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课程体系更加完善,师资队伍结构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明显,评价体系逐步健全,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到2035年,基本形成全覆盖、高质量的具有桂工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

四、重点任务

(一)明确任务目标,完善课程体系。加强和改进我校美育教育教学,强化学生文化主体意识,培养具有良好人文底蕴、艺术审美、科学精神,具有崇高审美追求、高尚人格修养的高素质人才。探索构建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富有特色的美育通识课程体系,培养学生在自然美、艺术美、社会美、科学美等领域中感悟美、鉴赏美、体验美、创造美的能力。

(二)落实学分要求,优化课程设置。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2个公共艺术课程学分修读要求,鼓励学生跨校选修和学分互认。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加强两门美育通识核心课程《大学语文》《大学美育》课程建设;进一步丰富以艺术鉴赏类课程为主体,涵盖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方面的公共艺术通识课程群;积极引进优质在线开放课程,为学生提供更多更好美育资源;建设一批专业美育课程,促进专业教育与美育教育深度融合,充分挖掘专业课程蕴含的美,提升学生专业兴趣、专业素养,以美化人。

(三)完善美育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配齐配好美育师资,探索实施美育教师特聘制度。通过内培外引,不断优化美育教师结构,构建起一支专兼职互补、满足教学需要的美育教师队伍。依托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突出价值引领,强化美育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教育,全面提高美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质量。

(四)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提升专业艺术人才教育质量。创新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内涵建设,突出办学特色,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构建多元化、特色化、高水平,具有桂工特色的艺术学科专业体系。专业设置与学科建设、产业发展、社会需求、艺术前沿有机衔接,加强社会服务意识,增强人才培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契合度。遵循艺术人才培养规律,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造就文化底蕴丰厚、素质全面、专业扎实的艺术专门人才。

(五)加强校园艺术文化建设,搭建学生美育实践平台。强化指导,大力加强大学生艺术团、戏剧社、书画协会、汉服社等美育社团的建设。组织学生艺术团开展文艺演出,积极参加美育文化竞赛。以“校园文化艺术节”“社团文化节”等系列美育活动为依托,精心打造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校园艺术文化精品,营造浓厚的校园美育文化氛围,打造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美育实践活动,形成“一院一品”“一社一品”“一团一品”“一校多品”的美育文化建设成果。

(六)美化校园建设,注重环境育人。加强广播、电视、网络、教室、走廊、景观、标语、宣传栏等学校潜在美育资源的建设,以美感人,以景育人。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校园网等新媒体对学校美育活动的宣传推广,营造浓郁的校园美育氛围,打造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

(七)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育一批精品课程。加强信息技术与公共艺术课程的深度融合,推进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课程教育教学改革,引进和建设8-10门高质量的美育在线开放课程、“金课”和微课。加强教材建设,结合地方理工类高校实际,研究开发2-3门美育课程系列校本教材。

(八)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筑牢美育培根铸魂基础。一是通过诗词经典、孝贤文化等通识课程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二是依托校外艺术馆所、校内图书馆、校史馆、地质博物馆、艺术馆、美术馆等所蕴藏的丰富美育资源让学生感受文化传承、汲取文化艺术精髓;三是依托“桂工讲坛”、第二课堂“到梦空间”等平台持续加大美育类文化讲坛建设,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0场美育相关讲座活动,提升学生发现美、欣赏美、体验美、创造美的能力,让优秀美育文化在学生心中扎根;四是继续深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等高质量高水平专业艺术团体进校园活动,提升审美品位,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五是每年分阶段有计划开展书法、绘画、设计、音乐、舞蹈、话剧等美育成果展,让学生参与到校内艺术实践活动中,在实践活动中接受审美教育;六是坚持抓好每三年一届的大学生艺术展演,并依托我校大学生艺术团、戏剧社等学生团体,认真开展校内外调研采风,精心创编一批弘扬桂工精神、具有地方民族传统特色等校园歌曲、舞蹈、舞台剧、影视、校园景观设计等原创艺术展示作品,培育、凝练美育优秀案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形成桂工美育文化品牌,努力打造我校大学生美育教育特色展示基地。

(九)提高服务能力,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美育+”社会服务工程等活动,主要从教师培训、精品剧目编排、校园文化建设、本地资源运用、红色文化传承、国学元素注入六方面开展对口定点帮扶、支教扶贫、社区服务等美育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整合校内场馆资源,充分挖掘我校艺术场馆的社会服务功能,将我校图书馆、校史馆、地质博物馆、艺术馆、美术馆向社会有序开放。

(十)提升美育科研水平,丰富美育研究成果。依托学校美育研究所,整合校内美育科研力量,协同创新,分类组建研究团队,重点研究美育课程和美育教材体系、教学规律和模式、考核评价标准、教师队伍建设等,深入研究中华美育精神,形成具有科学性、系统性、丰富性、独特性的理工科高校美育研究成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学校成立以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教务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校共同参与的美育教育工作机制。学校党委定期研究美育教育工作。建立加强学校美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制定美育发展规划,落实保障配套条件,将美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保障美育工作的经费需求。建立学校美育教育工作组,加强对美育工作的指导;落实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美育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二)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推进落实。教务处统领全校美育工作,负责规划、指导、推进、评估相关工作;人文素质教育教学部负责联系校内各职能部门,协调全校美育工作的开展,科学合理设置美育通识课程体系,面向全体学生普及开展美育教育教学;人事处负责组织学校美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宣传部负责全校性美育的宣传推广工作;学工部(处)、校团委负责培育美育活动品牌,组建与管理大学生艺术团,组织学生开展美育相关活动。

(三)推进学科美育,加强全过程融入。艺术学院、旅游与风景园林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等应积极落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通过定期举办设计、美术作品展等活动,与相关学院、部门联动,挖掘活动中所蕴含的美育元素,融合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形式,强化对作品美的诠释,增强学生对美的感受和理解,让专业艺术教育成果转化为公共美育资源,提升学生审美能力。各学院(部)应积极深入发掘本学科专业的美育元素,配合有关单位参与美育课程与相关品牌活动的开发,组织美育课程与活动实施,并进行相应课程与活动的安全教育及管理。

(四)落实保障配套条件,确保美育工作所需。学校统筹安排有关经费,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加强学校美育场所和设施设备建设,设立学校美育日常经费专项,对美育理论研究、课程建设、美育实践、校园文化社团活动等予以保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美育发展。

(五)加大岗位激励力度,促进美育教师职业发展。加强教师教学岗位激励力度,建立符合美育特点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内培外送,着力提升美育教师教育教学水平,逐步培育一批美育名师;建立相应激励机制,鼓励美育教师组织、指导学校课外美育教学活动、比赛等。

(六)完善美育评价机制,强化美育工作督导。完善美育评价体系,重视过程评价与效果评价;研制艺术人才培养评价标准,实施美育工作自评和年度报告制度;把美育工作和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纳入学校教育督导范畴,并强化督导检查结果应用。

六、其他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桂林理工大学美育工作细则》(桂理工〔2019〕2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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