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姓名: 所属单位: 挂职部门: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考核测评内容 |
评分标准 |
本人自评 |
挂职部门测评 |
学工部 测评 |
德 |
1.1思想政治 (5分) |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和良好的思想品质。 |
优5 良4 中3 差2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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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职业道德 (10分) |
服从部门工作安排,主动参与管理,态度认真,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为人正直,顾全大局,诚实守信,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
优10—8 良7 中6 差5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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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
2.1 政策理论水平 (10分) |
认真学习挂职岗位有关的政策法规和管理知识,在工作中理解、执行政策无差错。 |
优10—8 良7 中6 差5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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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业务工作能力 (10分) |
较熟练掌握挂职管理岗位必需的知识与技能,能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地完成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 |
优10—8 良7 中6 差5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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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协调创新能力(10分) |
能与挂职部门人员和谐共事,工作中没有出现明显的矛盾纠葛;工作有计划性,能较好地完成各项任务。 |
优10—8 良7 中6 差5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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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 |
3.1出勤情况 (20分) |
遵守坐班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无旷工现象;自觉履行有事请假手续,全年出勤率在75%以上。 |
优20—17 良16—14 中13—12 差11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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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工作表现 (15分) |
工作积极主动,勤恳扎实,尽职尽责,有精益求精的精神,无工作事故和工作差错。 |
优15—13 良12—11 中10—9 差8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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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4.1工作数量 (10分) |
所完成的挂职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事项,不低于本单位平均水平的70%。 |
优10—8 良7 中6 差5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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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工作质量 (10分) |
工作平稳,办事有序,完成了自己的挂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各方面反映良好。 |
优10—8 良7 中6 差5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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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汇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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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签 名: 评议时间: 年 月 日
挂职部门考核负责人签名(公章): 评议时间: 年 月 日
学工部考核负责人签名(公章): 评议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结论及其标准:
一、本考核体系二级指标共9项。二级指标的测评等级分为优、良、中、差四级,对应评议标准给出相应级别的分值。
二、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标准如下:
1、符合下列条件,才有资格评定为:优秀
优≥6,中≤2,即挂职部门评议和学工部评议优秀率60%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才有资格评定为:良好
优+良≥7,即挂职部门评议和学工部评议优秀和良好率之和在70%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才有资格评定为:合格
优+良+中≥7,即挂职部门评议和学工部评议优秀、良好和中等率之和在70%以上。
4、符合下列条件,评定为:不合格
差>2,即挂职部门评议和学工部评议差等率在20%以上。
(说明:未在学工部门挂职的教师,只须在挂职部门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