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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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安排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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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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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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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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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专业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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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教学单位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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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教学工作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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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加 教 学 工 作 简 历 |
包括:承担课程名称、主讲层次、教学时数、教学形式、轮次、教学效果、存在问题等方面 |
教研室评价意见(优点、存在的主要问题、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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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课 情 况 |
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材、教学对象、教学设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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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实验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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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位主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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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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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新开课或开新课的教师,需通过说课(15-20分钟),并同时提交开课论证报告(请另附纸),经教研室、教学单位审核后,于开课前交质量监控中心;
2、凡开课(主讲)三门次以上的教师,经所在教学单位同意后,可不进行说课,只需填写本表(说课情况不填)和提交开课论证报告;
3、开课论证报告内容包括:教材与大纲的掌握,重点与难点的理解,该课程与前述基础课、后续专业课的关系,该课程的基本理论,实践知识与学生能力培养关系及主要参考文献等。
4、开新课(新开课)的教师要提交1-2课时的说课提纲一份;教研室需安排至少3人听教师说课,并填写说课评价表;提纲与评价表由系(院、部)保存,教务处在每学期开学后,随机抽查。